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反核食公投新增意見書 法官斥責中選會:視法律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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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食公投新增意見書 法官斥責中選會:視法律為無物

2018-11-16 11:48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公告與重行公告之差異。記者賴佩璇/攝影。
公告與重行公告之差異。記者賴佩璇/攝影。
中選會10月24日公告反核食公投第九案事項,11月2日再度重行公告,將行政院意見書放入公告事項,有違反行政中立爭議。公投案領銜人、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重行公告並另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欲讓重行公告失效且不能發放選舉公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10點30分開庭審理兩案,法官當庭斥責中選會方,批評其違反28天內公告的法規,簡直視法律為無物。
九合一大選綁公投在即,本次公投提案總共有10項。下一代幸福聯盟針對第12案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7日裁准且命中選會不得在選舉公報刊登政院新的意見書。但中選會已印製完成選舉公報並發到區公所,還提起抗告,想爭取最高行政法院支持。
除此之外,郝龍斌領銜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第九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中選會在10月24日公告後,又於11月2日重行公告,放入行政院意見書。
郝龍斌質疑中選會此舉涉嫌違法、違反行政中立。他主張,依公投法第17條規定,政府對公投法意見,必須在選舉前28天內公告,但對於反核食等四個公投案,在11月2日又重行公告,放入行政院意見書,中選會公然違法。
郝委任律師葉慶元、林經洋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聲請停止執行及假處分。法院昨日收到聲請狀後,火速於今上午開庭。葉慶元表明選舉在即,已無時間先向原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申請停止執行,且行政院在公報上加入相關說明文字,向其申請沒實益,因此直接向法院聲請。
葉慶元強調,公投法第17條規定要在選前28日內公告意見書,立法目的是為確保正反意見在對等情況下呈現、進行討論,有確保領銜人在公法上的保護目的。行政院延遲提出意見書、中選會違法刊登,當然會影響公平性。
中選會委任伍徹輿律師反駁,全部公投公報已印製完成,且該提案新增的內容沒改變,不影響投票權人的認知。法官魏式瑜質疑,「言下之意是法官要受中選會拘束?要吞下去?新增意見書有什麼公益?大家不想吃核食不是公益嗎?」
法官直言,法律規定28日內公告,用意就是要讓公民知道在選什麼,不遵守規定是突襲,且行政院早該提出意見書,「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判決!」新增內容沒有影響是中選會主觀認知,但無論如何就是不能違反規定。
中選會方說將在下周二具狀補陳。法官說,下周六將選舉,時間非常緊、壓力很大,法院必須很快下裁定,「依照我的速度說不定今天就裁出來了。」請雙方有意見趕快傳真進來。兩案皆候核辦。

中選會10月24日公告反核食公投第九案事項,11月2日再度重行公告,將行政院意見...
中選會10月24日公告反核食公投第九案事項,11月2日再度重行公告,將行政院意見書放入公告事項,有違反行政中立爭議。公投案領銜人、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左一)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重行公告並另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記者賴佩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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