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創作大賞活動辦法
一、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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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各界資源共同投入反貪倡廉工作,擴大社會參與,號召全國優秀廣播專業人才踴躍投件,徵選出活潑、具創意之宣導插播帶,再透過廣播無遠弗屆的力量,在潛移默化中向廣大的聽眾,傳達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鼓勵全民踴躍參與廉政事務,激發民眾反貪意識。
二、
主辦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
三、
承辦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以下簡稱警廣)。
四、
參加資格:
歡迎全國民眾踴躍參與。
五、
徵選主題:
以「喊出廉能的核心價值」為宣導主軸,並以下列主題為宣導重點,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示為佳。
(一)廉能-不能沒有你。
(二)鼓勵全民共同參與,勇於檢舉貪瀆,型塑貪污零容忍。
(三)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
六、
投件方式:
102年5月7日起至102年7月6日止,將成品帶以光碟格式,親送或郵寄至警廣節目課彙整(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一經收件,恕不退件)。
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法務部廉政署辦理「喊出廉能的核心價值」廣播創作大賞活動】
七、
播帶規格說明:
(一)插播帶長度規格為60秒,請創作者於插播卡結尾,加錄「以上廣告由法務部廉政署提供」OS,以符合預算法之規定。
(二)甄選插播帶成品,請以光碟片交件。
(三)作品須為102年度新創作之作品。
(四)參賽者須檢附報名表、參賽光碟、廣告腳本、音樂使用授權同意書,相關表格請至法務部廉政署或警廣網站下載。
八、
甄選程序:
(一)甄選期程自102年5月7日起至102年7月6日止,活動辦法公告於法務部廉政署及警廣網站。
(二)收件截止後,將辦理評選作業。
(三)優勝作品將於警廣全國治安交通網頻道(FM104.9)播出。
九、
評選方式:
(一)由法務部廉政署與外聘委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
(二)評選原則:
2. 文案20%
3. 演播20%
4. 配樂20%
5. 整體呈現20%
十、
獎勵規定:
(一)參賽作品中遴選優勝作品計7名,分別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4名;如經評選,無合適作品者得從缺。
(二)優勝獎勵:
1. 第一名:新臺幣(下同)25,000元獎金或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2. 第二名:15,000元獎金或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4. 佳作4名:各5,000元獎金或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優勝獎勵由法務部廉政署逕發得獎者,並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歸戶。
十一、 優勝作品將於10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週一至週五每日2次,於警廣全國治安交通網頻道(FM104.9)播出。
十二、 主辦單位對錄取作品,具有修改、重製及公開播放權,並得要求得獎作品重製並修改用詞不妥處,著作權財產屬法務部廉政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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