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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
中國:租房族好消息! 這些城市蓋的這種房子只租不賣
評析:各位台灣想買屋的朋友,建議大家別買了.
說說我的觀點.
第一,我們的就業機會升遷機會,只怕不是在台灣了
第二,以這幾年的大學畢業生,有能力的都到中國,或是歐美地區發展這些都是未來國家的經濟主力,但是他們都離開台灣的惡劣工作環境.試問,在沒有主力的情況之下.國家的稅收只有短少.國家建設說句不客氣的話,有錢辦嗎?!
既然沒錢辦,哪大環境差的時候,請問您想在哪裡居住呢?!
健保,健保是很好.但是因為濫用的問題.還有繳費不均的問題.很多治療重症醫生都離開線上了
五大科皆空時,請問我們生病的時候,有醫生嗎?
等這些老醫生都退休了
我們上哪看病?
這是一個非常悲哀的事情
所以,大家別想著在台灣養老
只能想著,哪裡出路好
哪裡更適合孩子求學就業
光台灣的退休金問題,新政府說改就改
完全沒有法源
拿著立法院
隨便改
請問,若是這個綠色政府再繼續執政,大家留在台灣,還有退休金可享嗎?
別想了
吃土吧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house/2017-11-17/c_1121968993.htm
近日,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的有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繼鄭州後,成為第二個試點集體土地用于租賃住房的城市。未來北京將會增加多少集體租賃住房?房租會下降麼?又該如何防范小産權房?還有哪些城市會這麼幹?
資料圖:申請人在北京燕保·馬泉營家園公租房項目排隊辦理公租房登記手續。來源:視覺中國
北京:千公頃土地料可增供達40萬套出租房
根據部署,北京市計劃于2017年-2021年的五年內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于建設集體租賃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務量約200公頃。
“1000公頃集體土地,大約可以建設30-40萬套出租房。”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稱,目前北京市場租賃房源總量接近250萬套,而30-40萬套的集體産權出租房的增量,相當于未來5年,給北京增加10-15%的租賃房源。
北京此前曾明確,今後5年計劃建設租賃住房50萬套,並主要通過集體建設用地安排。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説,大城市近郊區還有很多集體建設用地,北京這個政策有助盤活此類土地資源,對未來租賃房源供應和租賃市場的培育都有積極作用。
資料圖:北京市房山區朗悅嘉園公租房項目管理處門口。中新網種卿 攝
樓盤將毗鄰産業園區、交通樞紐等地方
既然用于出租,地段、交通和周邊配套就成為承租人考量的關鍵因素。
《意見》要求,集體租賃住房要合理選取建設地點,促進職住平衡。在規劃上,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在配套上,要具有一定的交通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
在布局上,要結合“三城一區”和産業功能區,堅持毗鄰産業園區、交通樞紐和新城的原則進行布局建設;在實施上,統籌考慮村莊整治、城鄉一體化進程。
未來或讓北京房租下降
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北京此前已有試點。
從2011年起,北京市先後在朝陽區平房鄉、海淀區唐家嶺、溫泉鎮351、昌平區北七家鎮等5個集體土地地塊開展了租賃住房項目試點,建設租賃住房1.28萬套。
張大偉預計,如果上述1000公頃土地建設的租賃住房如期投入市場,將有效緩解區域租賃市場供需平衡,北京住房租金也會出現明顯下調。
《意見》指出,北京的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租金將參考周邊住房租賃市場水平,鼓勵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但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
資料圖:一樓盤土地上推土機正在作業。中新社記者 楊華峰 攝
小産權房春天來了? 明確“只租不售”
北京市為下一階段集體租賃住房工作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即符合規劃原則、市場對接原則、只租不售原則、維護農民權益原則。
《意見》強調了集體租賃住房“只租不售”原則,明確集體租賃住房不得對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堅決杜絕變相開發建設小産權房。
張大偉坦言,“防范小産權房是政策落地的難點”。談及如何避免,嚴躍進説,一方面是政策執行中的嚴格管控;另一方面是讓此類住房本身的土地使用有明確的證書和審批,同時加大對新開工項目的督查,防范部分項目違規操作。
北京市西直門附近居民小區外景。中新網種卿 攝
這些城市都將推集體租賃住房
除北京市外,還有哪些城市探索了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呢?
11月15日,鄭州市政府出臺《鄭州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選取鄭東新區及其托管區域作為鄭州市的第一批試點區域。
“目前,僅北京、鄭州有了集體租賃住房的落地項目,未來還有11個城市會發布政策細則與項目。”張大偉如是説。
今年8月國土部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明確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首批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圖為北京郭公莊一期正在建設中的公租房項目。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各類“只租不售” 租賃住房有何區別?
目前政策明確或市場已有“只租不售”住房,有集體租賃住房、公租房、地産商自持商品房等。
從定義上看,自持型商品房是由開發商自持商品住房面積,並將全部作為租賃住房,不得銷售,此類住房出租將被納入政府監管,開發商“以租代售”將被取消拿地資格甚至注銷資質。
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集體租賃住房是農民集體持有的租賃産業(租賃物業),可依法出租獲取收益,不得對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北京安排,可由區政府按市場價格整體躉租作為公租房,再向中低收入家庭按公租房價格出租,差價由政府補貼。
但在“只租不售”的共性下,這些住房在建設上卻有著本質區別。
“公租房和自持商品房多建設在國有土地上。由于此前政策沒放寬,集體建設用地上的租賃項目相對較少。”嚴躍進説,如果要建集體租賃項目,以前是先徵地,讓集體建設用地變為國有建設用地,才能繼續配建。如今,新的政策則可繞過土地變性等環節,提高建設效率。(種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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